2011年7月25日 星期一

實習日記_Day1



  今天是第一天到創作社,跟想像中的辦公室不太一樣。這裡原本是中正區廢棄已久的眷村老房子,後來政府收購之後,文建會給予一些藝術團體補助,讓這些藝術團體能夠有一個棲身之地。

  這個地方叫做【圓場】,原本是屋齡近半百的七棟養工處舊宿舍,閒置荒廢多年之後,在台北市文化局「藝響空間網」專案的推動下,由創作社劇團公開標到此案,同時聯合莎士比亞的妹妹們、飛人集社、沙丁龐客、動見体、魏海敏京劇基金會共六個表演藝術團體共同進駐,據說是全台北表演藝術團隊密度最高的聚落。

  這六個團隊以中華路二段六連棟屋舍為各團行政辦公室、排練場之外,同時將泉州街獨棟屋舍規劃成可讓表演藝術及跨領域創作者中短期租用之小型排練室及活動空間。對於中小藝文團體而言,可是個不可或缺的存在呢!

  雖然是日治時期留下來的眷村,但是劇團的道具還有許多申請及演出記錄文件眾多,導致在小小的空間裡面有點擁擠,加上劇團的人手不足,無暇顧及環境整潔,整個環境有點灰灰老老的。「如果打掃乾淨的話,應該是一個很可愛溫馨的空間吧!」這是我對整個辦公室的第一印象。

  一進辦公室,裡面竟然只有兩個人!一個是劇團的行政,令嫻姐,另一位就是行政總監,也就是我的老闆,慧娜姐。一問之下,才知道雖然劇團的核心成員有六、七位,但每一位都有自己的正職工作,像是紀蔚然老師在台大戲劇系教書、王孟超老師也在文化教書、周慧玲老師也在中央教書等等,簡而言之,劇團裡的正職就只有她跟令嫻兩個人。至於設計或是行政人員也都是以接案的形式在戲劇圈裡生存,可能我們這齣戲的服裝設計剛好也是另一齣戲的服裝設計,或者是服裝設計在自己的生活中有另一份正職工作。

  關於這樣的現象我覺得很特殊也很無奈。不同於一般的企業公司,劇團裡的人才是不斷流通的,也就是說如果今天你很有能力,當然也就可以接很多的案子,同樣地也很有可能因為工作不穩定而快速地被這個環境淘汰。這個環境有趣的地方在於你可以透過每一次的接案,面臨到不一樣的挑戰,然而如果接不到案子,就會面臨最可怕的挑戰:失業或是轉行。

  第一天上班,慧娜姐先跟我談談「藝術行政」的含義。其實在到創作社實習之前,我從七月初開始,每周二早上都參加了表演藝術聯盟所開設的藝術行政講座,原本以為藝術行政其實就是在分擔藝術家在行政上的負擔,讓藝術家能夠安心的進行創作。透過慧娜姐的解釋後,才發現原來除了進行行政上的瑣事之外,對於藝術的品味也是一件很重要的事情。你必須尋找適合在市場上的表演藝術作品,或者是認識這些作品,在足夠的了解之後,找到一個大眾能夠得到共鳴的點進行宣傳。由於表演藝術市場其實是很狹隘的,在「看戲的人就是這麼多」的情況下,如何能夠有效地開發市場是一件很重要的事情。

  簡單地介紹完「藝術行政」之後,慧娜姐交代了一些工作給我。目前我的職稱是宣傳助理,有另一位宣傳小茹,他主要是負責跟媒體聯繫,像是會安排導演跟編劇上廣播節目,還有跟企業主或是一些藝文媒體聯繫,增加這齣戲的露出。而我則是主要負責經營創作社的演出部落格還有臉書上的粉絲專頁,除此之外,就是隨叫隨到、多聽多看多做囉!

     明天上工!G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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