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2月13日 星期日

我看《激情年代》



時間:20110212 (六) 1430
地點:台灣藝術大學實驗劇場
名稱:台藝戲劇節第38屆實驗劇展《激情年代》

會看《激情年代》其實算是一個巧合,半個月前剛好跟故友思榕連絡上,得知他就讀的台藝大戲劇剛好有實驗劇展,而他剛好是演員之一,算準了11號當天會上台北看《茶花女》,便請她幫我留張票,去看戲也順道看看她。

關於激情年代,我想說穿了,就只是一個自私的年代吧。當在場的觀眾們為了最後的三人犧牲而不禁落淚時,我竟然就只是像個旁觀者,靜靜的思考著所有的一切,直到搭上了客運,才偷偷了掉了幾滴淚。對我而言,這是一種很慢性的、卻又很深入的影響力。

這個故事說到了許多人性的黑暗面,這是一個探討自私以及信任的故事。

每個人都是自私的。
好吧,這件事情彷彿是在我很小的時候,就默默領會的了。在這個故事裡面,「自私」這東西更是顯露無遺:艾比蓋兒的自私,是為了與約翰普羅克托在一起;女孩們的自私,是為了保全自己的生命、不惜殘害無辜的生命;普羅克托的自私,是為了保全自己的名譽(,卻忘了自己還有妻兒需要他);丹佛斯的自私,是為了要守護法庭的公正......

或許在故事裡面最不自私的,就屬伊莉莎白普羅克托了吧。印象最深刻的一句話是:「我不能夠審判你,因為那不是我的靈魂。」故事裡面,約翰不斷地請求伊莉莎白的原諒,但其實他根本就還沒有原諒過自己。如果今天伊莉莎白是自私的,那他就會請求約翰認罪,這樣他們才得以一家團圓、但她卻選擇讓約翰自己選擇,或許這個選擇會讓伊莉莎白心痛,但他相信約翰會是快樂的。

儘管如此,自私,這件事情是每個人都會有的傾向,自私的過份與否,我想就是看在你的心裡是不是願意接納其他人,願不願意讓其他人也能夠有所選擇。

什麼才是可以被相信的?
我想這個問題,也是在這齣戲裡面不斷提起的:究竟什麼是可以被相信的呢?故事裡面的人們始終相信聖經裡說:出自孩子之言,句句實話,就連代表正義的法官也是被這無知的認知所蒙蔽著。故事末端出現的矛盾是,如果不承認有看到魔鬼,便代表你是站在魔鬼一方,那麼就必須被絞死;相反地,如果承認了,上帝會寬恕你的誠實,那麼你就得以生存。這看起來,彷彿是在歌頌上帝的好生之德,但倘若根本都沒有人站在魔鬼的那一方呢?就好像是我們常常為了結果去討論該怎麼做,但是一開始就錯了呢?或者根本就不應該有一開始呢?我們是不是就本末倒置了呢?原本應該要被相信的卻不斷被挑戰、甚至推翻,深信不疑的人究竟應該要恍然大悟還是要維護自己的信任呢?

這個故事到後來完全的本末倒置了,本來是要人誠實面對,到最後卻是要撒謊才能夠存活,這不禁讓我反思,所以到底什麼才是對的、什麼才是事實呢?法庭說的一切就都是對的嗎?越說越難過,關於相信這件事情,我們總是會選擇自己相對可以接受的東西相信,但這些東西就真的是所謂的事實嗎?

這個故事公然的挑戰了信仰與真實,這讓我突然想到約翰在故事裡提到了大家辛苦工作就只是為了要將銅燭台換成金燭台,這讓他無法認同視錢財如命的派瑞斯牧師。約翰並沒有否認上帝存在的價值,他只是無法認同派瑞斯牧師的為人,但卻因為如此被認為是褻瀆了上帝?這樣的指示是對的嗎?我想這個故事提出了這個例子,是值得讓人深思的,所謂的信仰到底可不可以跟真實相混?

除了故事之外的小觀察
故事的敘事手法,讓我有點不懂的是究竟為什麼這些女孩要開始裝神弄鬼?最一開始是因為艾比蓋兒嗜血然後嚇壞了其他的女孩們,所以選擇假裝昏迷?昏迷過後,才發現一發不可收拾,乾脆把所有的罪惡都推向魔鬼?這邊或許不是重點,可是我總覺得導演應該讓看戲的人有個清楚的頭,才能夠讓人繼續看下去。(但或許是我自己漏看了些什麼關鍵)
**思榕姐姐剛剛親切的跟我解釋,是因為女孩們的巫術儀式被派瑞斯牧師撞見了!當時女孩們有大叫:派瑞斯牧師來了!所以女孩們才開始驚慌失措,燈光也隨之閃爍(我一定是被這個混淆了!才沒注意到如此關鍵!)

人物的服裝,透過顏色的分配讓人能夠很清楚的感受出角色的性格,尤其是在幾個主要角色上,例如艾比蓋兒所著的深紅色衣裳,這般如此鮮艷的顏色,彷彿是在說這個女孩有著強烈的性格、敢愛敢恨。跟她相襯的其他女孩,則是以粉嫩的顏色並且統一設計的服裝,與艾比蓋兒有所分別。

透過燈光取代道具,我想是這次燈光設計裡面最令人驚喜的作品了。雖然之前也看過類似的做法(蔡柏璋《Q&A》首部曲的斑馬線),但當發現囹圄也能夠透過簡單的光影,然後表達出那種暗黑不見天日的監牢,完全能夠緊扣住當時營造的氛圍。

舞台與道具的交替使用,使場景巧妙的轉變了教會(但說真的,我一開始沒有把牧師家與教會連在一起)、約翰家、甚至是下半場的法庭。簡單的一張桌子加上三張並列的椅子,讓下半場一入坐的觀眾,便開始紛紛討論起:終於要到法庭啦,等等話語,更足見舞台的畫龍點睛,巧妙的運用便能夠讓觀眾一眼看出目的。

唯一比較可惜的一點是,我一直都不太明白到底為什麼這次的舞台所使用的是兩面台?感覺必要性或是該說導演沒有完全的發揮這個舞台的特性?甚至導致看戲人有一點點所謂視覺上的干擾?(可能一些正面的表情看不到之類的)上回看兩面台的時候,是去年到皇冠小劇場觀看《遊戲邊緣》的時候,雖然有些細微的表情一樣也是看不到,但是她是四面空間都很充分運用到的(東西兩邊會出現許多光束,南北觀眾席的中間則是演員的出入點),整個舞台就像是很平均的切了四塊,觀看的人從上而下看,是很清楚的。但是這次的舞台是有所高低,對於第一排的觀眾本來就會有由下往上看的感覺,加上演員出入是兩面側邊,好像不是那麼地平均。唉,越說越語無倫次,畢竟我也非本行家,只是站在觀眾角度看這件事情,如果說的不好,也就請見諒了。

整體而言,我覺得整齣戲的完整度很足,演員的表情等等也都到位,雖然還是隱約可以感受到部分演員似乎沒有完全融入角色,但像是約翰在最後一幕對於自身名譽及性命的與自己拔河,或是艾比蓋兒那個就算心存恐懼、卻依舊不肯認錯的模樣,又或者是瑪莉在選擇坦白後的恐懼、到發現自己可能無法被相信之後的害怕倒戈,這些都讓人印象深刻。

陳思榕,你們會得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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